針對有媒體報導台中市和平區黃姓果園園長多年前收到牌照稅稅單內容有誤一事,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調查後釐清,當事人所指車輛之車籍設於台北市松山區,牌照稅單並非由台中市政府發出,相關課稅事實也不在台中市發生。
地方稅務局表示,此案件雖已經當事人向行政執行署舉證完結,但市府也主動聯繫當事人,針對車籍事實詳細說明,澄清此次案件並非由台中市政府處理。未來若再有類似情形發生,市府也會持續透過與各地稅務機關的橫向聯繫管道,協助市民釐清相關行政程序爭議,避免誤解。(10/1*20)*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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