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焚化再生粒料在地化使用 中市推動有成

焚化底渣
焚化底渣

台中市政府推廣焚化底渣再利用,鼓勵各局處公共工程使用經處理無害的焚化再生粒料,今年截至10月底止,台中市三座焚化廠所產生的底渣量約為8萬7,000公噸,統計全市公共工程,已約使用8萬3,000公噸焚化再生粒料,達到在地去化目標,落實循環經濟。

市府昨(26)日召開107年度「台中市資源化產品再利用推動小組」第4季會議,針對今年度各局處焚化再生粒料使用情形予以檢討,對於努力推廣使用的工程單位也給予獎勵。

環保局指出,今年起實施焚化再生粒料推動使用計畫,制定獎勵制度,鼓勵工程單位使用焚化再生粒料,並成立「台中市資源化產品再利用推動小組」,於每季召開,鼓勵各局處公共工程,使用經處理無害的焚化再生粒料(底渣),並追蹤檢討工程單位使用情形,落實焚化再生粒料領料機制。

環保局表示,行政院環保署將擬訂「政府機關人員推廣使用焚化再生粒料之獎勵制度」,依現行的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公共工程委員會「級配粒料底層」、「級配粒料基層」等施工綱要規範及環保署用途編定使用手冊,市府工程單位依規於工程中CLSM使用焚化再生粒料替代天然粒料,不僅可降低工程成本,也可活化底渣資源化產品的循環經濟。

(11/27*16)*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萬科長

聯絡電話:04-2227601 轉66401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18-11-27
  • 點閱次數: 2858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