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推廣焚化底渣再利用,鼓勵各局處公共工程使用經處理無害的焚化再生粒料,今年截至10月底止,台中市三座焚化廠所產生的底渣量約為8萬7,000公噸,統計全市公共工程,已約使用8萬3,000公噸焚化再生粒料,達到在地去化目標,落實循環經濟。
市府昨(26)日召開107年度「台中市資源化產品再利用推動小組」第4季會議,針對今年度各局處焚化再生粒料使用情形予以檢討,對於努力推廣使用的工程單位也給予獎勵。
環保局指出,今年起實施焚化再生粒料推動使用計畫,制定獎勵制度,鼓勵工程單位使用焚化再生粒料,並成立「台中市資源化產品再利用推動小組」,於每季召開,鼓勵各局處公共工程,使用經處理無害的焚化再生粒料(底渣),並追蹤檢討工程單位使用情形,落實焚化再生粒料領料機制。
環保局表示,行政院環保署將擬訂「政府機關人員推廣使用焚化再生粒料之獎勵制度」,依現行的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公共工程委員會「級配粒料底層」、「級配粒料基層」等施工綱要規範及環保署用途編定使用手冊,市府工程單位依規於工程中CLSM使用焚化再生粒料替代天然粒料,不僅可降低工程成本,也可活化底渣資源化產品的循環經濟。
(11/27*16)*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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