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迎接即將到來耶誕節及明年新年,營造台中夜間城市景觀意象與節慶氛圍,台中市養護工程處規劃於耶誕節前1個月,循往例免費開放行道樹懸掛燈飾,歡迎各團體、店家提出申請。
台中市養護工程處表示,依據「臺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第21、22條規定,申請行道樹懸掛燈飾,應繳納每株5000元保證金及2000元使用規費。為回應民眾期待,今年度從耶誕節前1個月開放行道樹懸掛燈飾,經審核同意者,期間免收使用規費,但仍需酌收每株5000元保證金。
養護工程處提醒,申請人應於懸掛日前7日檢附申請書提出申請,懸掛期間最長1個月,電力供應由申請人負責,應確保所有與電力供應相關設備的公共安全,並對行道樹、景觀及交通等無不良影響;燈飾懸掛期間,也應派專人巡查、管理及維護。懸掛燈飾拆除完畢後,檢附燈飾拆除前、後照片,可向養護工程處申請退還保證金。
佳節期間於行道樹加上燈飾點綴,將使城市街道看來更繽紛活潑,襯托耶誕節與新年的歡樂氣氛。欲懸掛燈飾的公司行號或民眾,可上台中市政府建設局官網( https://www.construction.taichung.gov.tw/759335/post )下載行道樹懸掛燈飾申請表格單。(11/28*7)*建設局
聯絡人:台中市養護工程處 彭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3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