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今年下半年抽驗豆腐、豆干製品共64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殺菌劑、非法色素等,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提醒民眾購買相關產品時,選擇信譽良好的商家,並避免選購顏色過於潔白或鮮豔的豆製品,購買後如未立即烹煮食用應放入冰箱冷藏保鮮,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食安處指出,豆製品營養美味,但具有低酸性、高蛋白質及高水活性等特性,業者在製造加工程序中,若未落實衛生安全管控,易導致產品架售期縮短或有添加殺菌劑、防腐劑或非法色素等情形發生。
豆製品的稽查重點包括製程中人員、環境及儲存衛生、產品標示(含基因改造標示)、使用食品添加物合法性及檢驗防腐劑、過氧化氫及二甲(乙)基黃等。常見不符規定的事項包括無溫度紀錄表、冷凍庫結霜過多未清理及原料與成品混合放置等情形。
食安處呼籲,食品製造業者應善盡自主管理責任,務必遵守法規合法正確使用食品添加物,以免違法受罰;民眾購買豆製品,如產品屬於非即食性的真空包裝,應依產品標示保存資訊「須冷藏」或「須冷凍」妥適儲存,食用前充分加熱,保障食品衛生。(12/22*6)*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食安處 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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