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管制地下水使用,政府推動水井合法化,但取得水權須繳交2700元規費。台中市政府水利局表示,現階段凡是納管的農業灌溉用水、無法接管自來水的家用給水,均不收取水權規費,請民眾不用擔心。
市府配合中央執行地下水水井納管受理申報作業,106 年 5 月 1 日起至107年 12 月 31 日已完成第一階段,今年起將進入第二階段現地複查作業,預計約需 2 至 4年完成,最後再協助民眾取得合法水權,取得水權後才會產生是否必須繳納規費問題。
水利局長范世億表示,市長盧秀燕很關切農民及偏遠地區民眾用水權益,已指示水利局只要是能照顧市民的方案都應支持並繼續爭取,讓民眾安心用水。台中市農業用水及自來水無法到達的家用的納管水井,均無須繳納規費。
水利署去年已確定納管的農用水井不收規費,根據瞭解,目前水利署正廣納各縣市政府意見,檢討免收規費對象及範圍是否可再擴大。對此,市府贊同擴大範圍,將持續向中央爭取,以保障更多民眾用水權益。(1/13*6)*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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