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柑橘產季,常會出現是否有柑橘殘留藥劑疑慮,影響消費者信心,也造成果農困擾。台中市政府農業局表示,柑橘類屬於耐儲運水果,只要果實外表無傷口且貯存環境良好,保存期限可長達3至4星期;而使用於柑橘的2種防腐劑,都是衛生福利部核准使用的食品添加物,訂有相關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標準,且國產柑橘相關農藥殘留檢驗也符合標準,請消費者放心。
農業局說明,柑橘類水果耐貯存,合法使用藥劑可減少貯藏性病害發生。柑橘類水果在田間採收時,因尚未完全成熟,可使用核准的農藥進行保護措施,避免在貯存冷藏後熟期間腐敗,或青黴菌危害造成果實腐爛。
柑橘保鮮所需使用的2種防腐劑,都是衛生福利部核准使用的第一類防腐劑,在柑橘類上市後,其中一防腐劑「對羥苯甲酸異丁酯」可使用於其外皮,限量標準為 0.012g/kg以下;另一防腐劑「聯苯」則限用於柑橘外敷的紙張,限量標準為 0.07g/kg以下。農委會對於柑橘保鮮有提供核准使用的藥劑及辦理方式,依推薦方法貯藏,可確保柑橘類水果的食用安全。
農業局說明,農糧署每年持續落實農民安全用藥的輔導工作,指導農民正確用藥維護消費安全。另每年也監測田間及集貨場的農作物農藥殘留,確保農產品上市前的衛生安全;107年抽驗柑橘553件 (不含柚子、金桔、檸檬、葡萄柚及柳橙等),合格率高達97.1%。
此外,為穩定到貨品質及提升櫥架壽命,農糧署也成立「柑橘產業技術服務團」,輔導果農自田間栽培管理,強化樹勢生產健康果品,也制訂標準化採收集貨流程,減少果實受傷,再於分級時落實選果作業,剔除受傷腐損及不良果,或採後逐果套袋或以隔板方式包裝,即可進行長期儲藏,無須使用藥劑處理。
農業局呼籲,國產柑橘品質優良且農藥殘留風險低,請安心購買食用;建議食用前可用清水適度清洗,除可清除表面不潔處外,也可進一步降低藥劑殘留的疑慮。(1/13*6)*農業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農業局作物生產科 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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