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今(31)日召開道路安全督導會報,市府去年精進各項交通執法、宣導、疏導及事故處理,提升交通事故處理效率與品質,去年死傷人數及交通事故案件均較106年減少;此外,市府去年全國首創率先結合車牌辨識、智慧影像分析、磁感偵測等設備進行科技執法,預定今年2月底針對新光大遠百公車停靠區的違停車輛進行取締開罰,希望改善公車停靠及乘客上下車安全。
今日第93次道路安全督導會報,由副市長陳子敬主持,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長郭士傑進行「107年台中市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及交通安全策進作為」專案報告。他指出,事故處理部分,為還原事故過程與肇因,警察局導入數位測距儀、可攜式探照燈等強化現場蒐證品質,不定期辦理事故處理講習班,精實事故處理人員專業能力,並簡化交通事故資料申領流程,民眾可運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領交通事故資料,提供更完善便利的服務,獲超過8成民眾肯定與滿意。
交通執法部分,針對闖紅燈、超速、蛇行、惡意逼車、併排停車、公車站違規停車等列為重點項目嚴正執法,同時規劃「全日抓酒駕」及「同步執法,同日不同時段」等酒駕取締勤務,並前往售酒餐廳、小吃部、KTV等公共場所,加強宣導「代客駕車」、「指定駕駛」、「勿酒後駕車」等觀念,保障人車路權。
郭大隊長表示,市府去年推動的各項作為已見成效,未來將持續精進事故處理品質,提升事故處理效能,並積極規劃重點違規執法,持續改善台中市行車秩序,建構更友善順暢的交通環境。
此外,交通局指出,由於駕駛人常因貪圖一時方便,不守法令將車輛違規停放於公車停靠區,導致公車無法沿路邊靠站讓乘客上下車,也因此常衍生事故,故於107年1月向中央提報科技執法經費補助,並獲中央支持。未來裝設相關設備後,當發現非公車車輛違停,將播音勸導「盡速離開」,若於3分鐘內仍未離開,將儲存違停資料後逕行舉發。
交通局葉昭甫表示,科技執法設備已於107年12月完成系統運轉測試,目前正進行宣導期,自宣導期以來,新光三越、大遠百公車停靠區遭非公車違停佔用之情形已有明顯的改善,有效提升執法效能,預定於2月底針對新光大遠百公車停靠區車輛之違停車輛進行取締開罰,交通局也將持續爭取中央補助經費來拓展建置場域,下一個目標預定將在中友百貨商圈優先設置。
交通局指出,透過科技輔助設備取代員警人力執法,以矯正及減少投機違規行為、進而減少肇事,並不是為開罰所設,而是以「遏止違規行為,減少交通事故傷亡」為目的,呼籲民眾不要為了方便,而影響公車族及用路人的安全與權益。此外,配合此措施之實施,也將要求公車司機須靠邊停車載客,以維民眾上下車之安全及便利。(1/31*3)*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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