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停車業者於春節假期隨意調漲費率,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於春節前針對逢甲商圈等熱門停車區域,通知各停車場業者依據核定費率收費,並將停車地圖與費率公告上網周知。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春節期間稽查結果良好,除有賴各業者遵守規定外,民眾有效監督也發揮極大效益,為維持優良停車環境,將持續監督業者是否依登記証費率收費,也鼓勵民眾可下載「台中交通網」App,查詢各停車場的核定費率,遇超額收費情形可撥打1999專線檢舉。
葉局長表示,為避免停車業者於春節假期隨意調漲費率,過年前已向逢甲商圈等熱門停車區域,要求停車場業者依核定費率收費,避免損害民眾權益;今年春節連假期間,交通局人員至逢甲商圈稽查停車場,逢甲商圈共有37場領有停車登記證的合法停車場,均按核定費率收費且未逾當日最高收費300元上限;另查獲1場未領得停車場登記證即對外營業的私人停車場,後續將依停車場法相關規定裁罰。
葉局長指出,由於台中市停車場數眾多,考量交通局人力有限,需執行花博勤務,且適逢春節闔家團圓節日,無法進行全面稽查,故優先安排停車熱點地區進行稽查,也歡迎民眾協助監督業者,共同創造良好停車環境。
民眾可下載「台中交通網」App,查詢各停車場的核定費率,如有超額收費情形,可直撥1999免付費電話投訴,交通局將儘速安排人力到現場進行稽查取證;民眾也可自己拍照存證,將照片及發票逕送交通局停車管理處,將依相關法令進行裁罰。
交通局表示,對於違規經營業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並將要求立即停止營業,倘仍繼續違規營業者,可依行政執行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課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下的怠金,並得連續處罰;呼籲相關業者勿心存僥倖。此外,將積極輔導尚未取得停車場登記證的業者合法經營,增加合法停車空間供給。(2/8*14)*交通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 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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