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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企業辦理托兒措施 中市府最高獎勵6萬元

哺(集)乳室
哺(集)乳室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凡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皆應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為此,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積極輔導企業辦理勞工托兒措施,並協助企業申請勞動部最高200萬元補助外,再加碼發給最高6萬元獎勵金,期望打造家庭與工作平衡的友善職場環境,12月6日前均可受理申請。

勞工局長吳威志表示,自105年《性別工作平等法》下修受僱者100人以上之企業需依法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措)施以來,市府已協助88家企業獲勞動部補助經費,並獎勵50家企業辦理托兒措施。去年獲得勞工局最高獎勵6萬元的企業,均精心規劃多元化的勞工托兒措施,例如每年辦理3場以上親子活動、實施彈性上下班、孕婦優先餐道、孕婦專屬車位等,更有企業每月提供員工2,000至5,000元不等的托育津貼至子女滿6歲為止,讓員工更安心工作。

今年度勞工局仍延續獎勵措施,台中市企業如符合下列獎勵資格,在12月6日前檢附相關資料即可提出申請:「僱用100人至249人之事業單位」:已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兒措施,並於申請日前1年內,再提供員工1項托兒措施可獲1萬元獎勵;再提供2項托兒措施,核發2萬元獎勵金;再辦理3項托兒措施,核發6萬元獎勵金。

「僱用20人以上至99人之事業單位」:辦理1項托兒措施,核發1萬元獎勵金;辦理2項托兒措施,核發2萬元獎勵金;辦理3項托兒措施,核發3萬元獎勵金;辦理4項以上托兒措施,核發6萬元獎勵金。詳情請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 http://bit.ly/2HkZBXc )下載詳細計畫內容與表格。(3/15*7)*勞工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黃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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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發布日期: 2019-03-15
  • 點閱次數: 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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