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於105年度辦理老人健保自付額補助,因該年度預算編列不足,積欠衛福部中央健保署補助款,且藉由分期償還,導致利息產生。新市府團隊上任後,為盡速恢復老人健保補助,已概括承受動支第二預備金還清本金款項,藉由籌措財源妥善處理,盼讓恢復老人健保補助政策,順利於今年7月實施。
台中市議會今(17)日召開定期會第一次會議,議員黃馨慧質疑前市府於105年度因預算編列不足,積欠健保署12月份老人健保費補助款,新團隊上任後,面臨健保署追討,需編列第二預備金償還,甚至因前團隊延遲不繳而產生額外利息,需由納稅人買單?
社會局表示,前市府於105年度辦理台中市老人參加全民健保保險費自付額補助,但因當年度預算編列不足,積欠健保署12月份老人健保費補助款共9,627萬5,232元,經協商獲該署同意市府分4年(106至109年)以1年1期方式償還,106年至108年每年須償還3,000萬元,109年償還627萬5,232元。
新市府上任後,為加速在今年7月1日恢復老人健保補助,因此積極洽請衛福部中央健保署提供所需行政協助,但前提是須提早還清前市府團隊對健保署的欠款。由於108年編列預算尚不足以全數還清,因此社會局已獲盧市長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還清款項,目前已還清本金欠款,健保署也於今年3月29日同意協辦今年恢復健保補助等事宜。
社會局指出,此次市府已動支市長第二預備金3,627萬5,232元償還本金部分,剩餘待償還的利息,將待健保署開單後盡速撥付。市府為盡速恢復老人健保補助,已概括承受105年度健保費欠款,並已籌措財源作妥善處理,不影響今年7月推動老人健保補助政策。
(4/17*16)*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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