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港務公司盈餘每年分配附近海線地區,自102年起,分配給梧棲、沙鹿、清水、龍井大肚5區,每年約2億元。副市長楊瓊瓔表示,將清查各區分配額度及使用情形,同時彙整台北港、基隆港等各港口盈餘經費的運用方式,讓海線居民獲得更大利益,也做為相關政策推動的參考。
台中市議會今(13)日進行財政經濟業務質詢,市議員尤碧鈴認為,台中港建設在梧棲區,不僅影響梧棲人從事漁業,碼頭卸裝揚塵也造成空氣汙染,而且台中港特定區道路用地僅開發1/3、公設地也未徵收,而台灣港務公司於101年3月1日成立後,每年依規定必須提撥固定比例盈餘回饋居民,詢問市府每年分配給梧棲區經費金額為何?
財政局長羅仙法表示,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盈餘提撥及分配辦法第4條第2項,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分配一定比例予所轄位於港口鄰近之鄉(鎮、市)、區,並邀集各該鄉(鎮、市)、區公所研商。早期港務公司盈餘僅分配梧棲、沙鹿、清水及龍井4區,102年林汝洲議員要求市府納入大肚,當時胡志強市長承諾全部盈餘用於這5區,從那時候開始,市府均都以此原則辦理,從102年起至107年,港務公司每年約有2億元盈餘分配予市府。
副市長楊瓊瓔表示,每一位市民都是市府要照顧的對象,早期有商港建設經費,並運用此一預算興建了台中港區藝術中心等建設,後來成為國際港後另有法定規定,雖然每年都有2億多元的盈餘經費,她將要求徹查102年開始的各區分配額度及使用情形,因為這是從台中港務公司稅後盈餘10%中,再提撥18%分配予市府,同時也將彙整台北港、基隆港等國內各港口盈餘經費的運用方式後,一併做為參考。
尤議員建議,市府分配盈餘時參考如環保局垃圾掩埋場用「同心圓」的精神來分配港務公司盈餘,可以創造港務公司、市政府及里辦公處的三贏。
(5/13*12)*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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