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兼顧著作權與老人福利,與相關音樂著作權單位洽談,盼讓地方長輩安心歡唱。市長盧秀燕指出,台中市各區公所編有經費,目前規劃由區公所處理,如果無法處理,民政局也會協助,讓長輩唱歌的權益獲得保障。
市議員林德宇、陳世凱、施志昌、何敏誠今(13)日於市政總質詢時指出,活躍老化是面對高齡化社會的主要策略之一,歌唱班就是一個很好的活動,建議市府擴大補助購買公開播放權,符合活躍老化目的。
盧市長表示,為讓長輩安心唱歌使用版權,市府兼顧著作權與長輩福利,與相關音樂著作權單位洽談,各縣市處理方式不同;台中市各區公所編有經費,目前規劃由區公所處理,但大小區不一樣,如果無法處理,民政局也會協助。
民政局說明,台中里活動中心、里辦公處簽約共有135部電腦伴唱機,107年共支應約21萬元,108年度編列約32萬元;另,社區活動中心,由各區公所向社會局申請,以實付實撥方式補助,台中社區活動中心共有133部電腦伴唱機,107年共支應18萬餘元。
民政局指出,目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與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等2家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研商中,預計7月份訂定共同使用報酬率及單一窗口供區公所簽定使用契約。(6/13*8)*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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