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臨地上權與聯合開發爭議,除了訴訟外,仲裁也是解決機制之一。台中市政府地政局與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今(30)日在市政大樓集會堂舉行「以仲裁機制解決地上權與聯合開發爭議」研討會,邀請律師李永然及中原大學教授姚志明擔任主講人,交流仲裁解決紛爭的機制及實務運用,盼更多人運用仲裁機制快速、簡便解決糾紛。
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今日研討會邀請政府機關、國營事業及民間機構等專業人員約300人參與,透過專家實務分析與各界意見交流,讓與會人士更能了解仲裁於解決紛爭的機制、方法及實務運用的重要性。
吳局長指出,國人在民事、商務糾紛處理上,除一般的訴訟、調解、調處外,可運用仲裁機制找到快速、簡便的方式解決,同時可創造雙贏、甚至多贏的局面。
此外,對於私權糾紛的處理方式,除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作成判決解決外,司法院推動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目前有調解、調處及仲裁等方式。(7/30*22)*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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