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地政局及所轄地政事務所,積極辦理轄區內未編定土地的補辦編定作業,促進土地有效利用管理。大里地政事務所今(24)日針對烏日區成功嶺段171-1地號土地的使用分區及用地第一次劃定作業,邀請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單位召開說明會,將先補辦用地別為「暫未編定」,劃定分區為「特定專用區」。
大里地政事務所主任林至真表示,成功嶺段171-1地號土地,經派員查對民國69年初編分區圖結果,位於成功嶺營區現況圍牆及都市計畫範圍線,經檢討後,此地號土地因連接特定專用區,依規辦理第一次劃定分區為「特定專用區」。
林主任指出,成功嶺段171-1地號目前擬先補辦用地別為「暫未編定」,並適用林業用地的管制,等到完成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後,再依查定結果辦理補註用地別。
林主任進一步說明,經與市府水利局確認,成功嶺段171-1地號土地位於山坡地範圍內,因山坡地土地為保護自然生態景觀,涵養水源等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管制規範較嚴。
依「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規定,山坡地範圍內土地供農業使用及新登記的土地,在未辦理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前暫不編定,等到土地所有權人或土地管理機關申請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後,補註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林業用地或國土保安用地。
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為確保土地有效利用、落實土地使用管制,台中市各地所均積極辦理未編定土地補辦編定作業,面對面與民眾雙向溝通,希望此次說明會,說明相關作業期程及效益,有利土地利用、刺激經濟發展。(9/24*22*)*大里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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