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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用車請注意! 下半年牌照稅開徵

營業用車請注意! 下半年牌照稅開徵
營業用車請注意! 下半年牌照稅開徵

今年下半年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已開徵,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按時繳納,鼓勵透過線上查繳稅系統或行動支付APP繳納,免出門就能完成繳稅,省時、快速又便利。

地方稅務局說明,今年下半年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為10月1日至10月31日,除計程車免徵使用牌照稅外,請遊覽車、租賃小客車、營業用貨車等營業用車輛如期繳納,如逾期繳納,每逾2日將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滯納金外,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稅務局表示,鼓勵民眾透過線上查繳稅系統(https://netap.tax.nat.gov.tw/PEFLRX/Vab_Login)輸入統一編號加車號或利用工商憑證直接線上繳納;或可下載行動支付APP(如台灣行動支付、ezPay簡單付、i繳費或8大公股銀行網銀APP) 掃描繳款書上QR-Code帶入繳稅資料進行繳稅,線上繳稅不僅快速方便,還不受限金融機構營業時間及超商繳稅金額,歡迎多加利用。

稅務局提醒,民眾如沒收到繳款書或已遺失,可直接透過線上查繳稅系統完成繳稅;如單筆稅款在2萬元以下者,可至四大便利超商(7-11、全家、OK、萊爾富)多媒體事務機列印繳款書至櫃檯繳納;或透過行動裝置至Play商店或App Store下載「中稅e把照」APP,線上申請補發。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撥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服務。(10/4*14)*地方稅務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謝小姐

聯絡電話:04-22585000分機201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19-10-04
  • 點閱次數: 3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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