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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托嬰服務 中市擬延長托嬰轉銜補助至6個月

依據中央衛福部規定,地方政府負有稽查準公共化托嬰中心責任,並針對違規次數達上限的托育單位執行終止契約,不過,僅提供原有收托兒童二個月轉銜期間補助,台中市今年截至10月為止,有13間遭解約,台中市政府為完善托嬰權益,擬專案延長服務補助費用至6個月,讓托育服務不中斷。

市議員張玉嬿、謝志忠今(4)日於市議會民政業務質詢時表示,市府稽查托嬰中心是相當必要的,不過,托嬰中心稽查被記兩次缺失即解約,今年截至10月為止,有13間遭解約,擔心影響家長托育權益。

社會局表示,為營造友善育兒環境,中央訂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與費用申報及支付作業要點」,依照第8點規定,若準公共化合作對象違反兒少法第83條第1至4款一次,或者第5至7款、第9至11款二次,則須終止準公共化契約,另準公共化契約托育單位的原有收托兒童得於二個月轉銜期間獲得補助,如持續送托該單位則不再具有補助資格。

不過,市府考量兒少最佳利益,積極向中央反映修改該計畫,建議準公共化合作對象終止準公共化契約,原收托兒童得繼續核撥補助至該兒童離托為止,但中央仍認為已延長提供二個月時間補助,家長應有足夠時間安排送托,基於維持托嬰中心品質立場,不同意放寬規定。

社會局強調,市府為維護收托兒童權益,考量幼兒受照顧及家長送托習慣,擬針對送托退準公共化托嬰中心的387位幼童,延長服務補助費用至6個月,協助家長有更充分期間尋覓適當托育機構;並持續依規稽查,以及訪視輔導業者符合法規及契約,以確保托嬰中心提供完善托育服務。

此外,市議員吳敏濟關心少子化議題,建議透過生育補助方案提高生育率,對此,社會局指出,台中107年度粗出生率仍高於全台灣粗出生率,市府在生育津貼補助方案為單胞胎1萬元、雙胞胎3萬元,以及三胞胎以上每胞胎2萬元,盼藉此刺激生育率。(11/4*18)*社會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發布日期: 2019-11-04
  • 點閱次數: 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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