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有議員今(8)日建議市府可將二手市有財產優先提供台中弱勢團體使用,市府財政局指出,各機關均可依市有財產使用情況,自行選擇變賣、再利用、交換、轉撥、銷毀或廢棄等方式處理,因此機關也可依規選擇將二手市有財產無價轉撥弱勢團體使用。社會局表示,社會福利團體如有需求,市府將盡力協助媒合,並爭取相關資源。
台中市議會今(8)日進行財政經濟業務質詢,市議員鄭功進、張耀中、李天生、黃守達、林祈烽等人均關心市有財產處理問題,市議員鄭功進則建議市府可將二手電腦等市有財產,優先提供台中弱勢團體使用。
市府財政局表示,依據「台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經管已報廢市有財產處理原則」,市有財產如經管理機關審酌,無法滿足業務需求或搭配新技術使用,致需依規定辦理報廢汰換者,可透過變賣、再利用、交換、轉撥、銷毀或廢棄等擇一方式處理。各機關可依市有財產使用情況,依此規定自行選擇適合處理方式。
財政局指出,如透過變賣方式,指該市有財產已失使用效能,而尚有殘餘價值者,各機關可透過「台北惜物網」或自行變賣等方式處理;至於議員所指優先提供弱勢團體部分,則是以轉撥方式處理,可無價轉讓他人使用。
社會局表示,目前社會局裡所汰換的電腦,均超過使用年限多年,且經資訊人員評估確為不堪使用,無法再提供弱勢族群使用。不過社會福利團體如有需求,市府將盡力協助媒合,並爭取相關資源。(11/8*13)*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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