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10部燃煤機組許可證展延期限將至,市議員李中質疑行政院環保署藉修正《固定汙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限縮地方政府審查權,有護航台電之嫌。對此,環保局長吳志超指出,僅管市府審查權確實受限,但台中市議會已通過生煤管制條例,將強力要求中火減煤4成,老舊機組汰舊換新,整治空汙決心絕不改變。
台中市議會今(20)日進行警消環衛業務質詢,市議員李中關心中火機組許可證展延審查進度,他更說環保署疑似為了護航台電,近期先後修正空汙法及許可證管理辦法,剝奪市府環保局自主審查權利,痛批中央離譜行徑,乾脆將環保署廢除。
對此,吳局長表示,固定汙染源許可證管理辦法的確於今年9月26日修正公布,主管機關許可證實質審查權確實受到限縮,無法納入嚴格的管理精神。
審查權部分,修正後也規定審查範圍不得包括申請項目或內容以外的事項,並且不得逾越空汙法第30條第4項規定,業者申請展延不得直接變更原來許可證內容,造成地方主管機關審查「流於形式」。
儘管如此,環保局強調,雖然中央大幅度限縮許可審查權限,但台中市議會通過的生煤管制自治條例,市府必定據以執行,強力要求中火落實減煤四成,讓中火生煤使用量從近年最高1839萬噸降至1104萬噸,展現汙染管制決心。
另外,議員李中也詢問,中火規劃新增2部燃氣機組,台電提議保留4部燃煤機組轉為備用,市府是否納入考慮?
對此,吳局長表示,中火機組若轉為備用,依現行規定,1年操作總時數不得超過720小時,但市府絕不接受備用方案,將要求中火四部老舊機組除役,再談新增燃氣機組,維護市民權益。
(11/20*12)*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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