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修訂《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新增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列為禁用免洗餐具對象,授權地方政府分階段實施。台中市政府綜合評估及參考其它5都執行方式與結果,將針對「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優先執行,消費者現場用餐時,將不提供免洗餐具,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台中市議會今(21)日進行警消環衛業務質詢,市議員鄭功進關心中央修訂《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市府因應措施為何?
環保局表示,目前台中市免洗餐具列管對象約3,840家,環保署於今年8月8日修法新增列管對象,台中市約有32家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政策實施推行前,市府已邀集業者研商,經綜合評估,參考其它縣市規劃,將以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優先執行,並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此外,鄭議員也提到,台中市有超過40間以上的環保餐廳,高居全台第一,應積極宣導、主動輔導。對此,環保局表示,為鼓勵民間業者成為環保餐館,市府主動派員親自拜訪餐館,鼓勵加入環保餐廳行列,每年舉辦綠色消費表揚大會,未來也將持續宣導。
針對免洗餐具使用限制,環保局長吳志超強調,市府後續將提供相關文宣海報及製作懶人包,以利相關業者及消費者熟悉法規內容,配合落實政策,呼籲夜市小吃、傳統市場也一同減少使用免洗餐具,響應環保。
(11/21*20)*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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