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民眾停車權益,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於農曆春節連續假期派員稽查逢甲商圈周邊民營停車場,1月24、25兩日現場稽查32場,調查結果顯示無非法停車場,且均依交通局備查費率收費。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農曆春節前已提醒逢甲商圈民營停車場業者,停車收費須符合該局所核准的收費標準,並將當日收費標準公告於停車場入口明顯處。逢甲商圈周邊停車費率也已公告於停管處網站,公開費率才能確保消費權益,供民眾選擇合適地點停車。
交通局進一步說明,經營停車場須依《停車場法》,向交通局申請停車場登記證才可以對外收費營業,倘若停車場業者擅自調漲收費標準,將依《停車場法》等相關規定,對該停車場業者處以行政罰鍰,若情節重大者,廢止停車場登記證。
對於非法停車場,該局會持續加強稽查取締,也呼籲業者勿違規收費,以免受罰。若民眾發現有非法停車場、合法停車場哄抬費率,或未依公告費率收費等違規情事,均可撥打1999檢舉。
(1/26*22)*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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