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台中市政府消保官今(30)日會同衛生局、經發局人員,針對台中市內販售醫療用口罩等防疫物資實體店面執行持續性訪查外,亦派員不定期於網路上查核口罩供貨及售價,瞭解各式通路銷售相關物資供給情形,若發現有不當囤積或哄抬價格,將依法究責。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經查核台中市內9家超商、藥妝店及大型量販店,第一波供貨通路超商等門市每日皆有配送可供銷售,民眾依限購數量購買,都可在超商買到需用口罩,第二波藥妝通路及第三波大賣場預計會陸續鋪貨完成,滿足民眾購買需求。
他強調,消保官查核情形會向中央反應,建議中央延長4大超商少量販售口罩的政策,在各通路未及補充口罩貨源前,能提供民眾購買。另李局長也呼籲消費者購買醫療用口罩務必確認口罩有無衛生機關核准的字號,才能達到防疫的功能。
李局長說,為有效查核口罩價格哄抬情形,法制局除了由消保官持續進行各大通路口罩等防疫物資查核外,亦由消費者服務中心同步成立網路巡查小組,編排專責人員,針對網路販售端,包含臉書各大社團、IG、各大網購平台及網路藥妝店等,每日巡查販售口罩、乾洗手液、藥用酒精、耳溫槍及耳套等物資,是否有不當調漲價格的情形。若發現業者有合意調漲、共同約束價格或囤積居奇行為,將會進行蒐證,移請公平會及檢察署等機關查處。
消費者如有相關消費問題,可在平日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撥打全國性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付費電話),或04-22289111分機23800,由專人提供服務,或親至台中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現場諮詢。(1/30*8)*法制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康消保官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