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州廳是市有財產、市有古蹟,更是台中人的「無價之寶」,因此台中市政府非常重視台中州廳的修繕計畫,107年11月由前市長林佳龍與文化部長鄭麗君簽定合作意向書後,將州廳、舊台中市議會等周邊區域皆列為規劃範圍,換言之,中央地方合資修復臺中州廳後,預計廣達25,786平方公尺的土地,相當於7,800坪的空間,將全數交由中央文化部代管30年。此舉引發疑慮,中市府舉辦多次座談會和說明會,地方也發聲「不能無償交給中央」、「市有古蹟自己管」,希望中央能聽見地方的想法。
針對外界誤認中市府拒絕將州廳規劃為國美二館,是荒廢藝術或反對美術館?文化局強調,市府已經於水湳經貿園區興建綠美圖,以正規美術館規格設計建造,擁有優質的展覽空間和典藏設備,恆溫、恆濕環境符合美術館需求,台中正擁有一座「世界級的美術館」,國美館若繼續推動第二分館,也歡迎評估與綠美圖合作。
將台中州廳變為國美二館,周遭鄰近區域也給中央代管規劃的方案,一開始就遭到地方民眾、議員反彈,認為市府應自行管理,並應保留辦公廳舍功能,以延續自台中州廳自興建以來,即為官署建築之歷史意義。
市府為尊重民意,於去(108)年9月28日邀請地方民代、市民、學者專家等徵詢意見,後續並配合都發局辦理相關座談,期間當地議員收到多數里長、里民等民意聯署不同意將州廳無償交給文化部當作國美館二館,而修復期間,也會廣徵各界意見,讓州廳除了辦公廳舍外,還擁有更多元的功能,滿足市民的需要。
至於舊市區其餘包括舊市議會、刑務所官舍群等建築,文化局表示,非常歡迎文化部一起討論合作模式,並投資或補助經費辦理其他場館設施。
(2/13*16)*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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