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紓困再加碼!台中推出稅捐緩繳2.0

台中市109年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娛樂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台中市109年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娛樂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全國各產業經濟,台中繼紓困九箭後,市長盧秀燕再加碼推出稅捐緩繳2.0,擴大適用對象及鬆綁條件,全力協助民間產業渡過景氣寒冬,預估受惠民眾將達3.5萬人,緩繳金額達2億元。

盧市長非常關心疫情對於產業的衝擊,率全國之先推出紓困九箭後,仍要求各相關局處滾動檢討紓困措施,九箭中的第八箭是稅捐減免和緩繳措施,除主動協助業者減免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外,也提供稅捐分期及延期繳納措施,近期為了瞭解產業現況,地稅局長沈政安更親自拜訪多位產業公會理事長,溝通說明稅捐減免及緩繳措施,在深入瞭解產業需求後,再加碼放寬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的適用對象和條件。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今年開徵的使用牌照稅及房屋稅,個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或主辦會計人員在繳納期間內如果正接受治療、隔離或檢疫,使用牌照稅可展延至今年6月1日、房屋稅可展延到6月30日繳納,無須事先提出申請,展延繳納期限屆滿時,如果仍接受隔離治療,繳納期限還可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展延20天。

地方稅務局表示,在適用對象部分,放寬只要受疫情影響有繳納困難,屬行政院各部會核定的紓困對象或取得非自願離職、減班證明、減薪通知、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等相關證明文件的個人,以及行政院各部會核定紓困的營利事業、109年1月起任連續2個月,平均營業額較108年12月以前6個月或前一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的營業人,都可向該局所屬各分局提出稅捐延期或分期的申請。

至於申請延期和分期的期限,也不受原來財政部所訂金額級距的限制,延期最長可延1年、分期最長可分36期(1期為1個月),且特別加碼屬於行政院核定的紓困對象,以及所服務的營利事業經核准實施減班休息的人,只要檢附符合紓困對象或核准的減班證明文件,提出的延長繳納期限或分期繳納期數,該局都會依照申請人實際需求核准。

地方稅務局再次提醒,為減少疫情期間民眾外出洽公風險,該局已經在官網設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稅捐申辦專區」( https://ppt.cc/fSeFTx),民眾或業者可線上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也可透過該局APP「中稅e把照」或地方稅網路申報平台(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申辦,免出門更安心。如仍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4/1*14)*地方稅務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林科長

聯絡電話:04-22585000分機230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20-04-01
  • 點閱次數: 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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