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加速保險理賠 中市府研訂車輛肇事鑑定參考手冊

陳副市長致詞
陳副市長致詞

台中市108年發生7萬多件車輛肇事案件,97%案件雙方順利完成理賠,3%案件申請肇事責任鑑定。為提供民眾駕駛參考準則,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今(23)日宣布研訂「台中市肇事鑑定參考手冊」,獲副市長陳子敬肯定,期許明、後年可公開參考手冊,讓社會大眾瞭解車禍發生主因,提醒民眾小心開車,也可讓保險公司加速理賠程序。

台中市政府今日召開道安會報,由交通局所屬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主委盧佳佳,針對108 年度行車事故鑑定案件統計分析進行專案報告。盧主委說明,台中市去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總肇事件數為7萬7,306件,其中97%案件於肇事後,雙方順利完成理賠;3%案件雙方對肇事責任有爭議,和解不成後,轉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肇事責任鑑定。

盧主委表示,去年鑑定的2,319案件中,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以「未讓他車先行」占49%為最多,其次為「未注意車前狀況」占12%、再次為「違反號誌管制」占11%;所謂「未讓他車先行」指雙方均有路權,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明確規範一方需讓他方(路權較高)車輛先行,他方雖有較高路權,但不是絕對路權,故也應有注意義務。

盧主委也提到,民眾對於肇事責任爭議近5成的「未讓他車先行」中,事故類型又以同方向「右轉汽車未讓直行機車先行」及「無號誌路口,路權低的一方未停讓車」最多。「右轉汽車未讓直行機車先行」的爭議在於右轉汽車沒有依規定於轉彎前30公尺打右轉方向燈,而直行的機車也超速行駛;至於「無號誌路口,路權低的一方未停讓車」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已明確規範哪方應停讓他方先行,事故爭議主因是駕駛人對於法規規範無號誌路口路權高低的認知不足。

盧主委指出,民眾申請鑑定的案件中,99%已經有警方初判表,但初判表中有60%的肇事因素為「難以客觀分析」,因此民眾會轉而申請鑑定。對此,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規劃研訂「台中市肇事鑑定參考手冊」,完整納入各種交通肇事適用情境的參數、變數及計算公式等,並對外提供駕駛人作為駕駛參考準則,也協助雙方當事人提早完成理賠作業。

陳副市長表示,台中市去年發生的7萬多件車輛肇事事件中,97%雙方已順利完成理賠,感謝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的初判分析提供相當重要資料;其餘3%肇事責任有爭議部分,最多型態是「未停讓他車先行」,這部分源自駕駛人認知不足,闖紅燈搶快也很嚴重,請交通局、警察局及教育局加強宣導,也請警察局評估更新或增設路口監視器,有助釐清車禍原因及治安維護。(4/23*7)*交通局

聯絡人: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陳先生

聯絡電話:04-22252068分機220

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20-04-23
  • 點閱次數: 6349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