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於2017年5月10日公布施行,依條例規定3年內10%時程容積獎勵昨(11)日屆滿。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統計,最近短短兩週內申請危老重建案件數量即高達81件,比去年一整年的申請案件數量多出6件,顯見時程獎勵對一般民眾申請危老重建具有相當大誘因,也凸顯民眾日益重視居住環境的安全與品質。
都發局指出,今年4月23日提出「危老重建申請便民措施」,方便民眾於10%時程獎勵前截止前順利申請,經統計按照該便民措施申請案件共有32件。此外,自4月28日至5月11日短短兩週內,申請危老重建案件數量即高達81件,預估台中市今年全年度申請案件數將超過150件,為內政部針對直轄市所訂定每年危老申請50件目標的3倍。
此外,自從危老條例公布以來,台中市政府統計這三年來已受理251件危險老舊建築重建申請計畫,今年度至5月11日止受理案件就已經超過130件,相較前兩年合計申請數量115件(107年度40件、108年度75件)還多,可見危老申請案件數量明顯逐年攀升。
都發局說明,危老重建的容積獎勵項目,除了時程獎勵外,還包括基地規模獎勵、退縮獎勵、耐震設計、智慧建築設計、綠建築標章、無障礙環境、協助取得公共設施等許多種獎勵項目,最高可獲得40%的基準容積獎勵。若是屬於非容積管制時代的合法建築物,也可以採取對自己最有利的檢討方式,以前述的最高40%的基準容積獎勵方式,或者以增加0.15倍原建築容積加上額外的時程獎勵及基地規模獎勵來計算。
此外,為鼓勵民眾儘早申請危險老舊建築重建計畫,中央已於今年5月6日公布條例修正案,讓時程獎勵的措施採取軟著陸的方式持續進行,時程獎勵再延5年以鼓勵民眾踴躍申請危老重建。未來5年危老時程獎勵分別為8%、6%、4%、2%、1%。另外基地面積超過200平方公尺以上也至少有基準容積2%獎勵,讓趕不上時程獎勵10%的申請人也能得到等值的容積獎勵。
都發局指出,為加速審理近期大量重建計畫申請案,近期將密集召開危老重建審查小組會議,以有效提高審查效率,透過簡便審查程序協助申請人快速完成重建。台中市府亦將持續推動老屋輔導重建事務,逐步改善市民居住環境,與市民共同提升建築安全與生活品質。(5/12*15)*都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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