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民眾使用電動車輛的意願,台中市政府環保局積極打造電動車輛友善使用環境,今年不但取消公寓大廈設置「電動汽車充電站」需對外開放使用的規定,還補助汽機車充電站設站費用,補助費高達5萬元,由於補助經費有限,請民眾把握機會,及早申請!
市府環保局表示,市府今年放寬「電動汽車充電站設置補助計畫」規定,公寓大廈設置電動汽車充電站無需對外開放。今年申請設站的公寓大樓管理委員會即表示,過去考量門禁管制是大樓住戶居家安全的第一道防線,所以多數住戶及管理委員都反對設站,今年市府開放條件,立即提出設站及補助申請。
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市府今年補助設置「電動機車充電站」每站1萬元、「電動汽車充電站」每站5萬元,申請期限至今年10月15日止,只要是台中市各公部門、機關、學校及設籍或登記地址設於台中市的法人(含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合夥或獨資的工商行號皆可申請。
環保局指出,截至目前為止,台中市電動汽車充電站達416站,數量全國第一;電動機車充電站達522站,數量全國第二,僅次於桃園市。今年截至4月底,市府已收到18站電動汽車充電站設置申請。相關補助資訊可至「台中ㄅㄨㄅㄨ網」( https://green.epb.taichung.gov.tw/index.aspx )的補助專區查詢,或撥至諮詢專線04-22289111分機66244。(5/17*11)*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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