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面膜種類琳瑯滿目,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加強把關市售面膜品質,今年4月間啟動「面膜標示暨成分稽查專案」,針對藥粧店、大賣場、超商等販售場域,抽驗國產面膜共40件,檢驗微生物、重金屬及防腐劑等3類共19個項目均合格;另外,其中1款面膜在「商品標示」上,未完整標示製造廠名稱地址、用途、全成分等,已移請產品供應商所在地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進行後續調查辦理。
食安處長邱惠慈提醒,「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已於去年7月1日正式施行,已有多項新規定上路,包含產品禁用及限用成分限量標準、網路及產品外包裝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準則等,另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7條標示新規定,將於110年7月1日實施,對於標示將有更嚴格的規範,罰鍰也從10萬元以下調整為1萬至100萬元,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
食安處說明,台中市為面膜製造重鎮,目前約有65家生產面膜化粧品工廠,除「我的心機」、「佐登妮絲」等品牌外,代工產量更是首屈一指,統計107年至今年6月止,共查獲8件面膜因「標示」不符規定,祭出16萬元罰單,加強把關市售面膜品質。
食安處表示,民眾選購面膜可牢記「停看測」小撇步,停止相信誇大或涉及醫療效能不實宣稱、看清標示是否完整、以及首次使用新款面膜應先小範圍測試是否適合個人膚質使用,把握3要點選購面膜,才能用得安心。(9/16*6)*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蔡秘書
聯絡電話:04-22220655分機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