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自107年起提供服務業、機關與學校汰換老舊設備補助。因台中市申請踴躍,市府為避免收件補助金額超出預算經費,於今年6月20日公告停止受理,但日前申請案件陸續審核及撥款,目前尚有剩餘款約2千萬元經費,經發局已再次公告受理補助,歡迎有興趣的服務業、機關與學校踴躍申請,把握此次汰換補助機會。
經發局張局長峯源說明,「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補助包含照明燈具、無(有)風管冷機、冰水主機、室內停車場智慧照明、800公升以下電冰箱及申請設置能源管理系統等,最高補助金額為汰換設置費用的二分之一。
張局長進一步說明,市府配合中央政策自107年受理申請,服務業、機關與學校申請相當踴躍,為避免收件補助金額超出預算經費,因此於今年6月20日公告停止受理,累計申請總補助金額逾2億元,預估節電量約7,357萬度電。
經發局強調,老舊設備不僅效率差又相當耗能,透過汰換為節能設備,不僅能省電,還能省荷包,先前未申請到的單位可把握這次機會申請汰換,相關的汰換補助條件及規定可至經發局網站( www.economic.taichung.gov.tw )查詢,並至「台中市住商節電補助申請平台」線上申請,或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585-058,將有專人服務。(11/30*16)*經濟發展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經發局 林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