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肉原產地標示新法上路,元旦假期市府持續稽查把關,聯合台中市政府衛生局、經濟發展局、農業局等局處,兵分四路前往大賣場、超市、餐廳、傳統市場等場域,針對業者使用豬肉產地標示販售豬肉情形進行稽查,共稽查74家業者計129件食品標示,同時,現場抽驗肉品檢驗乙型受體素27件,全數皆符合規定,保障豬肉產品安全性。
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昨日開始市府動員至各區進行稽查與抽驗,分別有32家餐飲業稽查72件食品產地標示; 42家販售業者也稽查57件食品產地標示,總計74家、129件,結果全數合格。此外,從餐飲業抽驗12件及販售業現場抽驗15件生鮮豬肉檢驗乙型受體素,全數27件皆符合規定。
衛生局指出,除稽查以外,市府人員也於現場提醒店家標示應透明化,「豬原產地」標示應置於營業場所明顯處,或於產品外包裝上以中文標示「豬原產地」,守護消費者「知」的權利,讓民眾得以店家提供標示產地來源方便辦識、選購。
衛生局表示,台中早超前部屬五大作為捍衛市民健康,包括全國最嚴格的「無瘦肉精標章申請」、10倍查驗量能的「源頭及市場的稽查與抽驗」、豬牛肉品輸入業之「冷凍倉儲源頭把關」,主動揭露查驗結果的「萊豬牛宣導專區網頁」,並修訂「檢舉重大食品案件獎勵辦法」,鼓勵民眾舉發不法業者,如經衛生局查獲屬實並裁罰確定,將發給實收罰鍰70%之檢舉獎金。
衛生局指出,一連串的執行作為環環相扣,就是以市民為核心、符合民意需求的具體作為,堅持拒萊豬護健康的政策,獲得超過7成市民的支持,市政府動員所有局處的力量共同努力,堅持與市民站在一起,讓消費者有安心購買豬肉的地方。(1/2*14)*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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