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神岡區一位男性台商1月21日自中國大陸返台,居家檢疫期間竟多次離開住處,嚴重違反防疫規定,市長盧秀燕怒斥「惡行重大,一定重罰!」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除已將男子強制送至集中檢疫所,今(25)日下午決定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重罰100萬元罰緩,再次呼籲居家檢疫者務必遵守規定不得外出,如有違規絕不寬貸。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所有入境旅客須居家檢疫14天、不得外出,違者依《嚴重特殊傳染病特別條例》可處10萬元至100萬元罰緩。盧市長今日上午出席大里公園街道路打通工程開工典禮接受媒體聯訪時,嚴厲斥責這名台商不顧家人、左鄰右舍及台中防疫安全,竟一而再、再而三,在居家檢疫期間前後外出7次之多,必定嚴懲重罰,絕不寬貸;衛生局今日下午宣布,依法重罰100萬元罰鍰。
衛生局說明,根據區公所現場訪查並調閱監視器發現這名台商在檢疫期間違規外出7次,視居家檢疫規定於無物,造成社區疫情傳播風險大增,違規情節重大,衛生局決定依特別條例加重處以最高金額100萬元罰鍰;此外,男子強制集中檢疫期間將無法領取每日1,000元防疫補償,還須自付每日3,000元集中檢疫費用。
衛生局長曾梓展呼籲,居家檢疫民眾務必遵守規定不得外出,如有違規市府絕不寬貸;居家檢疫期間如有相關需求可洽市府關護中心(04-22289111分機21696、21697、21698),市府將盡力協助市民度過檢疫期。(1/25*10)*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
聯絡電話:04-25265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