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自105年9月開始,民眾申請綁定金融、電信或使用行動支付代扣停車費後,若有重複繳交情形發生,民眾免申辦退費手續,停車繳費系統即會自動將款項退回民眾原扣款帳戶,便民政策實施以來,台中市綁定金融、電信代扣及使用行動支付繳停車費的民眾逐年增加,從105年12月使用比例4.73%成長到去年12月27.04%,超商代收比例也從90.21%下降至67.64%,提升繳費便利性。
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民眾會發生重複繳納停車費的原因,主要是民眾申請綁定代扣或使用行動支付繳停車費後,家人在不知情情況下再度持單至超商繳費,造成誤繳情形。為簡政便民,交通局除開發綁定代扣功能,自動將重複繳費進行退費外,自107年8月1日起,交通局也在繳費通知單上設定保護機制,對於已辦理金融或電信代扣繳停車費的車輛,開立停車繳費單時,除刪除超商代收條碼,也註記提醒文字「本車已申請停車費代扣,無須繳費,如有問題請洽停管處」,從停車單開立及收費兩端同時著手,避免民眾重複繳停車費。
葉局長表示,交通局已提供民眾線上查詢是否有重複繳費情形,民眾可在台中市停車管理處費網頁,登入「停管之友」查詢溢繳停車費(首頁→月票線上購買→查詢功能→溢繳停車費查詢),查詢區間為最近6個月內停車時段,如超過6個月,民眾也可於機關上班時間來電洽詢:04-22258160、0800-229-129。
另外,民眾發現有溢繳停車費情形,也可向交通局反映,經查證屬實後,持相關證明文件(繳費收據、辦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如收據遺失則需攜帶行車執照)至交通局3處櫃檯(新市政大樓、陽明是政大樓及交通局1樓)辦理退費。
葉局長呼籲,民眾可多使用綁定金融(約354家銀行、農漁會及合作社)、電信代扣(亞太電信、遠傳電信、遠通電收、台灣大哥大、中華電信共5家)或透過行動支付(歐付寶、車麻吉、橘子支付、停車大聲公、LINE Pay一卡通、街口支付共6家)繳納停車費服務,除可免出門繳費外,也不用擔心忘繳停車費,若停車費重複繳費也將自動退款,免申辦退費手續,省時省力又便利。相關台中市停車費繳費管道及約定代扣服務可點選臺中市停車管理處網頁→便民服務→繳費管道查詢:https://tcparking.taichung.gov.tw/ParkWeb/PublicService/PaymentWay。 (2/18*14)*交通局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處 顏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