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台中市公有建築物廁所環境品質及落實性別平權,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訂定「台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建築物附設廁所設置及管理維護基準」,規範新建公有建築物男女廁間比例最高為1:5、坐式及蹲式廁間比例為2:3,並設立性別友善廁所,以及清潔、管理、維護查核與處分基準,打造友善如廁環境。
都發局表示,公廁是市政治理的門面,興建廁所除注意男、女廁所數量比例外,也應適當配置馬桶蹲、坐比例,配合年長者使用需求等。市府改善各局處所管轄的公有廁所,不符合規定的既有建築物,將由管理機關自訂計畫逐年執行,提供民眾安心、貼心使用廁所的環境。
都發局指出,為讓公有廁所管理維護更周全,條文也規範清潔、管理、維護查核與處分基準,市府採用資通訊科技、雲端即時通報的管理機制,即時掌握場所環境品質,維護廁所軟硬體設備及消耗用品,並建立滿意度調查機制,也結合社會資源、鼓勵無償認養,彰顯企業社會責任並提升管理效益。(6/27*10)*都市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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