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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者6/27起禁在家檢疫  盧市長籲配合圍堵變種病毒

入境者6月27日起禁在家檢疫  盧市長籲配合圍堵變種病毒
入境者6月27日起禁在家檢疫 盧市長籲配合圍堵變種病毒

因應Delta變異株病毒入侵台灣,中央宣布自627日起,全面提升邊境檢疫措施,入境旅客一律住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不可在家居家檢疫。市長盧秀燕表示,自重點高風險國家返台者,一律入住「集中檢疫所」14天,且須於入住時、檢疫期滿共進行2PCR檢測。「對入境者全面篩檢,總比讓台灣人染疫或人人自危要好」,籲請海外返台的民眾配合圍堵變種病毒。

盧市長今(28)日下午召開台中市疫情指揮中心線上記者會說明,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報告,印度變異株(Delta)已在全球約92個國家出現,其中包括台灣,且具有高度傳播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宣布民眾自27日起從重點高風險國家(巴西、印度、英國、秘魯、以色列、印尼及孟加拉)返台者,一律要入住「集中檢疫所」14天,且配合入住時、檢疫期滿進行PCR檢測。

盧市長進一步說明,「非重點高風險國家」的入境旅客也規定一律入住「防疫旅宿」,在台中稱之為「居家檢疫替代所」,或自費入住「集中檢疫所」,且須於檢疫期滿前進行一次PCR檢測,若違反相關規定將開罰115萬元,籲請從海外返台的民眾配合,齊心協力圍堵變種病毒。

盧市長強調,過去一年多,市府與中央的聯席防疫會議中,她與學者專家及基層醫師皆曾一再建議中央對入境者要篩檢,「阻絕病毒於境外」,可惜中央都沒有接受,現在中央宣布對入境的旅客篩檢,雖然晚了點,但總比不做好,「對入境者全面篩檢,總比讓台灣人染疫或人人自危要好」。

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中央規定從7國重點高風險國家返回的民眾,自空港或海港入境後一律入住集中檢疫所,旅客不需支付檢疫所及採檢費用;另非重點高風險國家則需自費入住防疫旅宿,或集中檢疫所14天,提醒市民返國前應先行填報防疫旅宿或檢疫所地點,若民眾未依法前往檢疫地點,將依規開罰115萬元,切勿存有僥倖心態。

吳局長進一步指出,台中市居家檢疫替代所共有29家,房間數為1760間,截至今日止共入住457人,量能足夠,而其中5家市民館提供台中市民及在台中求學、工作者有檢疫需求者申請入住,居家檢疫替代所每日收費20003000元不等(含三餐及住宿),視入住房型收費,一人一房,具單獨衛浴及空調,讓有需求的民眾安心度過14天檢疫期,降低疫情擴散風險。

民政局說明,民眾如有居家檢疫需求,可透過電話或線上申請表單(https://stay14.taichung.gov.tw/)於入境前10日內向戶籍地或居住地的區公所申辦,由公所進行初核、民政局媒合派案入住居家檢疫替代所,審核結果將由區公所直接電話通知申請人,如有相關申請疑義可洽台中市居家隔離檢疫關護中心,服務專線04-22289111分機216962169721698,服務時間為週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平日晚間及假日如有需求可洽中市府防疫專線0988-128807。(6/28*6)*民政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民政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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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區里行政,政令政策
  • 發布日期: 2021-06-28
  • 點閱次數: 2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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