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流感疫苗今(1)日全面開打。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指出,因應秋冬流感季節的來臨,透過新冠疫苗及流感疫苗雙重保護注射,將有助提升健康防護力。台中市已採購73萬8350劑公費四價流感疫苗,將透過630家合約院所,自今日起分二階段開打,請符合資格的民眾踴躍接種。衛生局另提醒,若民眾需同時接種新冠疫苗及流感疫苗,至少要間隔7天。
衛生局表示,根據美國研究顯示,施打流感疫苗可降低24%感染新冠肺炎的機率。今年公費流感疫苗第一階段10月1日開打,對象包括醫事防疫人員、機構受照顧者及工作人員、65歲以上長者、6個月至入學前幼兒、孕婦及6個月以內嬰兒父母、具高風險慢性病、罕見疾病、重大傷病、幼兒園及托育機構人員、防疫相關人員等,另國小、國中、高中及五專1-3年級學生將由專業醫護團隊入校接種;第二階段自11月15日起,納入50歲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民眾接種。
衛生局說明,台中市另採購1萬8,000劑疫苗,提供全市高中職以下的教師在校與學生一同施打,以提升校園群體保護力。另為照顧弱勢族群,市府也特別編列經費購買4,000劑流感疫苗,由台中市30家衛生所提供,設籍台中市19歲到49歲低收、中低收入戶家庭成員施打,而社會局也購買200劑為居家托育人員接種,完整照顧校園、家園及弱勢族群。
衛生局強調,新冠肺炎感染症狀和流感相似,接種流感疫苗有助就醫時快速釐清病因,提供適當治療。另目前新冠疫苗適用年齡最低為12歲,建議12歲以下孩子,一定要接種流感疫苗來提升保護力,另為提供兒童更多一層保護,也提醒6個月以下嬰幼兒的家長,不論是否已接種新冠疫苗,建議施打流感疫苗,讓家庭保護力更完整。
衛生局長曾梓展呼籲,只要有符合公費流感疫苗接種資格,請不要放棄自己的權益,請依公布時程配戴口罩,並攜帶健保卡及相關證明文件,前往衛生所或合約醫療院所接種疫苗,另提醒流感疫苗與新冠疫苗須至少間隔7天,接種前請先自行檢視黃卡確認間隔滿7日再前往接種。台中市流感疫苗接種合約院所相關資訊,歡迎至台中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 )查詢,或電洽台中市各區衛生所。
今日活動,衛生局長曾梓展與疾病管制署中區管制中心主任吳智文、台中市醫師公會理事長陳文侯、大台中診所協會理事長陳俊宏、大台中醫師公會副理事長林釗尚、台中市議員羅廷瑋、黃守達、劉士州及里長等人均到場關心。(10/1*17)*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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