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新冠肺炎疫情風險,並落實簡政便民理念,台中市3萬2千多戶已列冊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今年不用申請明年度補助資格,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指出,各區公所會主動查調家戶收入與資產狀況,若尚未具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因家庭經濟陷困有補助需求者,仍需至戶籍地區公所申請。
社會局表示,往年每年10月起,低收、中低收入戶均須攜帶相關證件至公所申辦次年度補助資格,填寫申請表後由區公所查調資料審核認定;但常有民眾反映,上班時間請假不易,或是家中有長輩或幼兒需照顧,今年為避免群聚感染風險,減少民眾負擔,市府簡化作業,改採主動總清查,區公所也會主動通知民眾無須至公所。
社會局說明,因家庭人口、工作狀況、收入與資產每年都可能變動,依據社會救助法規定,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資格應每年重新進行調查,以確認家庭經濟情況是否仍符合資格。今年採取簡化措施,已具有補助資格者無須提出申請,但部分個案家戶情形可能有變動,政府機關相關資訊系統無法查調,仍將由公所通知民眾補充證明文件。
社會局提醒,除了已經列冊的低收入與中低收入戶不須申請明年補助資格外,若尚未具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但家庭經濟陷困有補助需求者,仍需攜帶全戶戶口名簿、申請人身分證正本與印章、戶內人口的郵局及其他金融機構存摺,至戶籍地區公所提出申請。(10/13*8)*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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