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春臨慶元宵,傳統習俗元宵節要吃湯圓,象徵全家團圓的意涵。為保障民眾食得安心,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針對民眾常採買的生鮮超市、傳統市場、餐飲場所、大賣場等處,抽驗湯圓、芋圓、地瓜圓及配料60件,檢驗結果均合格。
食安處表示,這次專案針對台中市販售湯圓的餐飲業者、生鮮超市與賣場34家次,抽驗紅白小湯圓、包餡湯圓、芋圓與地瓜圓等32件與配料熟豆類12件、生豆類16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甜味劑與農藥殘留等,結果全數合格。
食安處指出,為了延長食品的保存期限及抑制微生物生長,業者會於食品製作過程中添加防腐劑,增加民眾購買意願,因此此專案加強抽驗湯圓內防腐劑含量,若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另外,也針對配料豆類檢驗甜味劑與農藥殘留,為市民食安把關。
食安處長傅瓊慧表示,購買元宵食品,謹記選購5撇步,「選擇包裝完整、標示清楚的產品」、「注意有效日期或保存條件」、「切勿購買來路不明、顏色太鮮豔或慘白,及口感過於有嚼勁產品」、「留意販售環境衛生」、「湯圓食用前應完全煮熟並儘早食用完畢」,以確保食用安全。如欲查詢最新稽查或抽驗結果及相關統計圖表等資訊,可至「食安GIS專區」( https://fdsgisdss.health.taichung.gov.tw/fds/ )查詢,或洽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04-22220655 )。(2/14*13)*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陳組長
聯絡電話:04-22220655分機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