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都發局依內政部老舊複合用途建物條件,清查盤點全市43處場所,去年10月20日起會同消防局,警察局、社會局、交通局及台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針對大樓共用避難逃生動線、消防設備等項目聯合稽查。市長盧秀燕今(22)日出席治安公安聯合會報表示,感謝市府團隊跨局處合作,後續將持續追蹤列管缺失事項及改善情況,維護建築物公安,保障市民安全。
消防局表示,市府去年12月辦理市內四類場所檢查,包含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旅館業(不含日租套房)、地板面積達300平方公尺以上餐飲站及資訊休閒場所,其中建築管理複查相符率為100%,合格率為66.67%;消防管理複查相符率為93.33%,合格率為93.33%,不符合規定者,消防局持續追蹤至改善完成。
消防局說明,為維護市民居安,市府動用第二預備金1,000萬元購置約4萬只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針對低收入戶、弱勢族群、獨居老人等高危險族群場所優先補助安裝;另也動支第二預備金100萬元購置滅火器,優先協助屋齡超過40年的五樓老舊建築物,提升市民及早偵知火災及初期滅火能力。
都發局說明,截至今年1月28日,都發局盤點出43棟老舊複合用途建物,其中37處已成立管理組織,6處未有成立;後續已督導27處改善消防安全設備缺失,16處限期改善中。都發局後續也將依戶數級距補助依法成立管理組織且報備有案社區12至22萬元,並核撥1至6萬元輔導成立未有管理委員會社區。
都發局指出,針對複合式老舊大樓建築物,市府持續透過加強公安稽查與消防安全設備檢查、成立都市更新專責機構加強推動都市更新等面向,加強公寓大廈管理、改善設施設備、結構補強等整建維護措施、推動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等方式,加速老舊建築物重建,提升建築物安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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