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底在台中西屯區福瑞公園發生鐵條傷眼案,當時造成13歲的黃姓少年右眼受損幾乎全盲,因市府提出賠償不符家屬期待,家長後續申請國賠,近6年下來,法官以市府對公園管理有疏失為由,判市府需賠償316萬餘元,對此,先前市府曾表示,考量法律前釐清責任,將提二審上訴。經市長盧秀燕瞭解後,指示建設局撤回上訴,讓家長、孩子免於長期訴訟的困擾,回歸寧靜生活。
議員楊正中、黃健豪關心此案,質詢時提出,雖並非於盧任內發生,但傷者家屬因長期訴訟,不勝其擾,考量法院一審判決已出爐,在此法律基礎上,應該要還家屬公道,盧市長回應,首先感謝議員反應、局處說明和媒體報導,已獲悉相關案情,即便不在自己任內發生,但應該要解決問題,我已指示建設局、法制局研議撤回上訴,讓家屬免於長期訴訟的困擾。
盧市長進一步說,感謝楊正中、黃健豪議員長期關心此案,經過了解案情,加上此案已有法院一審判決基礎,我希望能釋出善意,讓家長、讓孩子,可以免於持續長期的法律追訟,好好生活,因此,已請法制局、建設局研議撤回上訴,就法律一審判決的部分,雙方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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