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夏姓保母於4月25日疑似不當對待,導致易姓男童昏迷送醫,經社會局積極追查,夏姓保母雖然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但沒有向社會局登記取得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違法收托15名幼兒,情節嚴重,社會局依兒少權法重罰20萬元,同時提起重大兒虐案件獨立告訴。
社會局表示,社工訪談時,夏姓保母堅不吐實,以個資為由不提供收托名單,以致證據蒐集困難。夏姓保母涉嫌重傷害罪遭收押禁見,還跟其他家長謊稱因家人感染新冠肺炎,所以短期內無法收托。
社會局指出,家長說當初透過網路或友人介紹找到夏姓保母,收費便宜,送托時間彈性,但參觀環境時間都約在晚上或假日,平時接送在家門口或巷口,不會看到其他孩子,家長們都沒有發現異狀。
社會局說明,夏姓保母曾申請登記居家式托育服務,因資格不符遭社會局駁回,她明知自己沒有取得登記,仍故意違法收托,且收托人數遠超過照顧比,違反兒少權法第82條第1項前段規定,社會局加重裁處20萬元罰鍰並公布姓名。另外,因易姓男童傷勢嚴重,社會局依兒少權法第112條提出獨立告訴;如虐待情事經調查屬實,最重可再處60萬元,社會局依法裁處,絕不寬貸。
社會局呼籲,成為合法保母需向社會局登記,取得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經過相關訓練,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會定期訪視、聯繫,檢視居家環境、照顧狀況等。民眾可電洽各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查詢,或透過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媒合合法保母,相關訊息請見社會局官網(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461408/post)。(5/11*12)*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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