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高齡人口攀升,台中市政府積極推動長照十年計畫2.0政策,截至今年8月15日,計有46家交通接送特約單位、173輛車(含7輛和平專車)提供服務。衛生局表示,截至111年7月底共計服務8萬9,445人次,相較去年同期7萬9,230人次,服務人次增加1萬215人次,成長12.9%,將持續布建交通服務資源,提升服務量能。
有關去年1至10月台中市獎助長期照顧交通接送車輛中,共有86筆交通事故案件,交通違規比率高達40%一事,衛生局澄清,去年交通接送獎助共計30家交通特約單位、105輛交通車,另統計1至10月交通接送服務共11萬7,402趟次,其中獎助車輛服務趟次共計10萬2,600趟次,故去年1至10月長照交通車輛事故發生率為萬分之8.3,並非違規比率40%。
衛生局說明,市府交通服務計畫採契約管理,補助契約為一年一約(契約截止日為當年度12月31日止),為輔導各單位落實為失能者提供長照服務,需依契約規定落實車輛及駕駛人員管理及在職教育訓練,符合道路交通相關法令,以保障長照服務個案安全及健康。
衛生局表示,今年度長期照顧整合型服務計畫交通接送契約已納入相關規範,並加強輔導各獎助單位應妥善處理交通事故案件,並確實通報備查,以符合契約及交通安全相關規定。如經查證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交通事故肇事案件,將依契約第十條規定予以酌減獎助營運費用,並通知單位限期改善,如未於期限內改善者,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列入次年度獎助計畫審查依據,違規情節重大者,則不核予獎助。(8/26*6)*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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