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清水女童腦傷昏迷一案,社會局表示,市府對於虐嬰零容忍,獲報後即依規積極調查,女童因顱內出血昏迷,仍在加護病房觀察,全案由檢察官指揮偵辦中,社會局也啟動行政調查,訪視女童父母和保母,掌握女童受照顧情形,持續提供協助,如相關人員涉嫌不當對待兒童,社會局將依兒少權法究辦,絕不寬貸。
社會局說明,女童保母年資2年,除該名女童外,另有照顧2名幼童,案發後,居托中心要求保母暫緩新收托案,並停托一週。目前,其中1名幼童仍有送托需求,居托中心持續與家長溝通,積極協助媒合新的保母;另考量安全,保母家中已加裝監視器,居托中心會密集電訪和不定期家訪,確保照顧情況。社會局也說,由於女童確切出血時間仍需專業鑑定,醫院初評報告出爐後,將再轉醫療評估團隊複判,報告會一併送交檢調,目前嫌疑人包含女童的相關照顧者,待醫療鑑定和司法調查釐清。
另有關該名保母暫停托育一週後,是否可繼續收托? 社會局說明,有關民代記者會中提到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6-1條中的客觀事實,是指如保母患有精神疾患、藥酒癮、兒保案件保護令紀錄、醫療診斷證明等,並經專家學者認定。經調查該保母未有上述情形,雖然此案尚在調查程序中,未確認居家托育人員違法事實前,無法強制終止收托或強制轉介,但社會局仍積極處辦,依據台中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危機事件處理機制,如遇疑似兒虐案件,調查過程中加強訪查輔導,並依家長意願轉介,持續追蹤輔導至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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