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為照顧基層同仁,明年1月1日起,調整適用勞基法的行政助理薪資,秘書處表示,市長盧秀燕體恤基層同仁,明年度起市府適用勞基法的行政助理薪資,將略優於法令以高於基本工資給薪,月薪制與時薪制同仁皆同受惠,希望以高於基本工資敘薪,拋磚引玉,帶動台中市企業向上調薪,分享利潤照顧勞工。
秘書處表示,勞動部9月已公告,自112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調整為月薪2萬6400元、時薪176元。考量現在物價上漲幅度大,市府適用勞基法的同仁皆領有高於基本工資的待遇。以實質的薪資增加,落實照顧員工的責任,更希望以身作則,帶動私人企業為員工加薪。
秘書處指出,市府行政助理大多數從事一般事務的行政工作,是市府不可或缺的工作夥伴,也是家有老小的夾心世代,近三年疫情起伏與物價上漲,都讓受薪階級感到壓力。因此一般事務工作的行政助理將以基本工資加2%給薪,即月薪為2萬6900元,時薪為181元;至於原本薪資就高於基本工資的守衛、外勤及駕駛同仁,也將同步酌加薪資。(12/30*12)*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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