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天津路年貨大街自1月7日起至1月20日展開,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表示,為讓消費者安心購買年貨,市府與中央相關主管機關日前聯合稽查,發現部分散裝零食未標示有效期限,也有部分商品未公開標示價格,已立即要求改善;另部分商品無繁體中文商品標示或無記載產地,已當場輔導,並要求轉知上游製造商或進口商改正。市府持續不定期稽查,保障消費者權益。
市府法制局消保官、經濟發展局、消防局、衛生局食品藥物安全處、警察局第二分局等,1月11日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聯合稽查,法制局表示,攤商交易使用的磅秤均符合規定,另現場一些小吃攤、遊戲攤商等因未明確標示交易價格,已請商圈管理委員會督促,當場改善。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今年的年貨大街,是新冠肺炎疫情解封後的第一場,民眾可以把握年貨大街的年前檔期進行年貨採買,但要注意疫情的預防,逛街時,仍要戴好口罩。此外,由於此次天津年貨大街有許多散裝糖果年貨,提醒消費者,購買年貨時,要注意商品的製造來源、保存期限、價格,避免購買沒有製造者標示或標示不全及沒有標示的產品,付款時記得請業者提供發票或收據作為日後保護權利的佐證。
消保官高春燕呼籲,民眾採買時宜先問明單位價格再付費,避免爭議。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疑義,年貨大街現場有商圈服務台可協助處理,或於上班時間洽詢台中市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1/13*11)*法制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法制局 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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