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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峰溪流遭排廢水 中市檢警環速查送辦非法業者

霧峰溪流遭排廢水 中市檢警環速查送辦非法業者
霧峰溪流遭排廢水 中市檢警環速查送辦非法業者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427日接獲民眾陳情霧峰區峰谷二橋下溪流水色異常,疑遭偷排廢水,隨即派員前往稽查,查獲一名非法清理廢棄物業者,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擅自受託違規處理及堆置廢棄物,環保局除當場依法告發處分,並立即啟動檢警環機制,將業者移送檢調偵辦。

環保局表示,接獲陳情當天立即派員稽查,現場溝渠確有遭污染呈紅色情形,當場採集溪水送驗釐清水質狀況,並往上游查找污染源,查獲一名業者,於上游廠房違法堆置貝克桶、太空包等廢棄物,疑似將貝克桶廢液排出導致溝渠污染,當場依水污染防治法告發處分。

環保局認為,此件案情不單純,隨即再於28日上午會同保七環保警察追查,查獲該名業者,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逕自受託清除處理及未經許可堆置廢棄物,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146條行政刑罰,環保局立即登錄檢警環平台將此案移送檢調偵辦;環保局另於現場採集廠內廢棄物樣品及河川底泥送驗分析並封鎖現場,有關業者所涉刑法,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長陳宏益提醒,民眾若發現水色異常、堆置或回填廢棄物情形,可撥打環保署公害專線0800-066666或環保局報案專線04-23280380檢舉,環保局稽查人員受理後將儘速派員查處,若查獲不肖業者違法污染環境情事,一定依法嚴懲,以維護大台中環境品質。

農業局補充說明,為確保此處溪流周邊農產品品質安全,將請霧峰區公所現勘了解,並依農作物重金屬等污染監測管制作業程序(SOP),將臨近農地坵塊生產的食用作物,納入今年1期作污染監測對象,若樣品檢驗結果顯示鎘、汞、鉛、砷等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訂重金屬限量標準,將依程序剷除銷毀,避免受污染食用作物流入市面,另已請農會提醒該區域農民注意,避免取用受污染水源灌溉農作物。(4/30*10)*台中市政府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

聯絡電話:04-2228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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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23-04-30
  • 點閱次數: 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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