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現有8所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今年有6所實驗教育計畫執行期程到期,市府教育局依「非學校型態機構實驗教育評鑑辦法」辦理機構辦學成效評鑑,其中「星光實驗教育機構」經各界專業人士組成的評鑑小組,評鑑結果為「不通過」,該機構依規提請申復,申復結果為「不通過」,將不得續辦,教育局超前部署預備配套安置學生。
教育局表示,市府重視實驗教育學生的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依「非學校型態機構實驗教育評鑑辦法」對實驗教育機構進行辦學成效評鑑,評鑑內容包含實驗教育計畫執行、學生權益維護、學生學習發展、財務透明健全、相關法規依循、師資專業培訓、機構收費基準及教學場地合法性等面向,並依法聘任各界專業人士組成評鑑小組,審議機構所送自我評鑑報告書,依評鑑結果做為未來申請續辦的參據。
教育局指出,今年海聲實驗教育機構、善美真華德福實驗教育機構、道禾實驗教育機構、楓樹腳實驗教育機構、澴宇蒙特梭利實驗教育機構及星光實驗教育機構共6所機構,依規辦理實驗教育成效評鑑,前5所經評鑑結果為「通過」,可依實驗教育計畫續辦,僅「星光」被評鑑為「待改善」,經給予1個月改善期間後再審仍未完成改善,故該機構評鑑結果為「不通過」,該機構雖提請申復,申復結果為「不通過」,教育局因此駁回其續辦申請。
教育局進一步指出,星光實驗教育機構於109至111學年執行實驗教育計畫期間,課程主張主題式教學,但評鑑小組實地查核後,發現該機構仍採一般學校分科教學方式進行,也無教師實質教學討論等教師專業成長的資料,損及學生學習目的與品質。此外,該機構還有學費超收應退款項未退清、負債金額大於現有資產、收支不平衡及內部機制不良等情形,均會影響機構整體運作、辦學品質及師生權益等。
教育局強調,該機構後續申復決議為「不通過」,將不得續辦,教育局以保障學生權益為要,國小61人、國中19人計80人可選擇戶籍學區學校、私立學校或擇非學校型態入學實驗教育機構、團體或辦理個人實驗教育,48位教職員工則依其勞僱關係回歸契約內容,針對有就業需求協助的教職員,將轉介台中市就業服務處提供協助。(6/20*7)*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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