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近年推動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成果豐碩,106年至111年期間共淘汰大型老舊柴油車8,688輛,車齡約逾16年以上(一~三期)車輛數占比,大幅下降28.2%(105年占61.7%,111年占33.5%)。另台中市共有15家取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補助品項的保養廠,協助使用中高車齡大型柴油車評估進行必要維修並申請補助,自109年起迄今,已有1,590輛獲補助進行污染改善。環保局指出,民眾檢舉柴油烏賊車案件數逐年下降,108年從194件降至111年83件,足見已有大幅改善。
環保局指出,台中港每年進出的柴油車數量高達400多萬輛次,為台中市柴油車排煙管制重點區域,環保局近年持續透過輔導補助及加強稽查雙管齊下,柴油車排煙污染情形亦有顯著改善,進出港區大型柴油車車齡約於11年內(五期以上)車輛數占比提升8.8%(109年占37.5%,111年占46.3%);111年路邊攔檢不合格率僅有4.8%,為歷年最低。
環保局表示,環保局為維護台中港區及鄰近地區的空氣品質,於110年10月27日公告劃設台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作業,將於今年9月23日起正式生效後,88年6月30日以前出廠的大型柴油車,於進入台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前一年內應具有排煙檢驗合格紀錄,違反者將處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強調,宣導期間也推出一系列配套措施,如車隊到府檢測服務、定期定點檢測服務及授權配合保養廠代驗等多元檢測方案,方便車主就近受檢測,以確認排煙符合標準,進出港區柴油車納管率顯著上升21.4%(109年29%,111年50.4%)。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近5年台中市空氣品質持續改善,柴油車排煙污染大幅改善有一定的貢獻。目前各縣市環保機關已針對轄內特定區域,包括港區、風景區、主要道路及醫院學校周邊等,公告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要求進出車輛應具有符合標準的檢測紀錄,並導入科技執法落實管制,自動勾稽違規車輛進行處分並要求改善。建議車主落實車輛定期保養及檢測,確保車輛排煙符合管制標準,以自由通行各空氣品質維護區,避免違規受罰。(6/28*17)*環保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廖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