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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街倉庫群攤商陳情 中市府澄清:多次協調攤商及早因應並積極協助安置作業

新民街倉庫群攤商今(6)日赴台中市政府廣場陳情,中市府表示,「新民街倉庫群」係依據106年公告發布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規定,由台鐵局無償回饋本區土地、建物予台中市政府。因台鐵局已排除私人產權問題,故台鐵局預計於今年7月25日與市府辦理點交作業,相關攤商與台鐵局的合約須配合回饋作業終止,以利市府後續投入文資修復與活化再利用。

市府說明,有關陳情事項係攤商與台鐵局租賃合約範圍,查前開合約皆載明需配合回饋台中市政府交付期程,承租單位須無條件返還,市府在此6年期間已多次協調攤商應及早因應。本案台鐵局曾多次要求市府以現況方式接管,惟考量攤商問題,且該區私人產權問題尚未解決,市府暫緩接管。去年底台鐵局以「已排除私人產權」為由,函請本府辦理接管作業,當時考量已接近年關,且為給攤商更充裕時間另覓其他場地,因此,市府以台鐵局與攤商合約終止日,即今年7月25日,並函請台鐵局展延點交時間至合約終止日。各項作為是為了提供攤商更多處理時間,且對於攤商的安置也由市府經發局積極協助處理中,並非如攤商陳情所言毫無作為。

市府提到,台鐵局回饋文化資產所在範圍為市府重點改造區域,目前已開始辦理全區規劃設計,預計明年底啟動修復工程,未來將導入音樂、藝文展演等,並藉由周邊交通便利的優勢,成為吸引市民聚集的新興文化區域。

經發局說明,新民街倉庫群空間係近40家攤販統一窗口向台鐵局承租使用,並延伸佔用外圍道路營業,目前攤販代表與台鐵局的倉庫契約即將於7月25日屆期,後續如有安置工作台鐵局將協助辦理。

經發局為向攤販宣導市府政策,今年3月20日至現場發放宣導單,並提供台中市公有零售市場空攤資訊,如有營業需求可向經發局申請進入合法市場營業;另為協助攤販取得合法營業用地,經發局也於今年6月20日召開說明會議,提供幾處地點供攤販作為移置營業的參考。(7/6*14)*經發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發布日期: 2023-07-06
  • 點閱次數: 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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