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衛生局今(11)日接獲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通知,所通報沙鹿區NS1陽性個案檢驗結果為台中市首例本土登革熱確定個案,因潛伏期間有台南市東區及仁德區活動史,研判感染地為台南市。衛生局表示,市府7月6日接獲疑似個案通報,當日即完成詳細疫調,並於個案於工作地及活動地5個行政區成立區級防治中心,7月7日全數完成防治工作,全力圍堵本土登革熱疫情,也呼籲民如出現疑似症狀,請儘速就醫。
衛生局長曾梓展說明,此案經疫調發現該個案在病毒血症期曾於台中市5個行政區(沙鹿、梧棲、中區、東區、西屯區)有工作及活動史,市府跨局處積極執行各項防治工作;提醒民眾如至登革熱流行國家或南部地區從事商務或旅遊,請加強防蚊措施,建議穿著淺色長袖及長褲,使用含DEET、Picaridin或IR-3535等有效成分防蚊液,夜晚掛蚊帳,避免蚊子叮咬;另近期有流行地區國外或南部活動史,出現有發燒、頭痛、肌肉關節痛、後眼窩痛、出疹等疑似登革熱症狀,應儘速就醫及主動告知醫護人員旅遊史及活動史。
曾局長也說,居住於台中市的民眾,若於發病日3日內主動通報且為確診個案,衛生局將發給民眾500元商品禮券;此外,也請醫療院所提高警覺,加強詢問就診患者的TOCC(旅遊史、職業史、接觸史、群聚史),如有發現疑似症狀者,請務必於24小時內通報,並搭配登革熱NS1快篩試劑篩檢輔助診斷,儘速執行登革熱防治相關防治工作。
衛生局指出,感謝市民配合需分秒必爭的各項傳染病防治工作,為防堵本土登革熱疫情,請市民朋友定期查檢居家範圍,協力配合居家戶內外的環境巡檢,落實「巡」、「倒」、「清」、「刷」4大防治原則,一起清除戶內外積水容器,如經查獲積水容器有孑孓,除立即輔導改善外,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處1萬5,000元以下罰鍰,未改善者將按次處罰;如有拒絕、規避或妨礙情形,最高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30萬元罰鍰。 (7/11*6)*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 疾病管制科 吳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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