醬油及相關製品為日常飲食中獨特的調味品,在料理用途上非常廣泛,獨特的風味及色澤讓食物更加美味。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表示,為加強把關各類醬油產品的製造源頭,市府針對台中市9家醬油等製品業者進行全面稽查,現場抽驗醬油原料與成品14件全數合格,產品標示1件不符合規定,已裁罰3萬元罰鍰,食安處將持續加強稽查與抽驗,為民眾食安把關。
食安處說明,「醬油製造業稽查專案」今年5月啟動,針對台中市醬油製造業者進行現場查核,包含「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業者登錄」、「原料黑豆或黃豆來源及使用情形」、「產品標示」及相關文件保存等項目,其中1家業者作業場所有廢棄物及焦糖色素紀錄未完善的缺失,業者經限期改善後複查合格。
食安處指出,另也抽驗14件原料及成品(黑豆原料1件、醬油成品13件),檢驗防腐劑、甜味劑、磷化氫殘留、3-單氯丙二醇、總氮量、果糖酸等項目,檢驗結果全數合格,另查核醬油產品標示21件,其中豐原區醬油製造業者所生產「有機香菇素蠔油」,未依內容物多寡由高至低依序標示,已責令業者通知下游販售業者全部回收產品,立即改正標示後始得販售該產品,並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處3萬元罰鍰。
食安處提醒,民眾在購買醬油及其相關製品時,應注意購買標示完整的產品,產品開封後儘早使用,並依外包裝標示保存方式貯存,確保飲食的安全與衛生。最新的稽查或抽驗結果及相關統計圖表等資訊,皆公布於食安處「食安GIS專區」( https://reurl.cc/GA9Zlp ),民眾皆可至網頁查詢。(8/30*6)*食安處
聯絡人: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陳組長
聯絡電話: 04-22220655分機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