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公司前因積欠員工薪資,造成駕駛員持續流失,並導致該公司所營公車路線大量取消發車班次,為維護民眾乘車權益,交通局已多次與四方公司管理階層進行協商,並於今(13)日以預撥補貼款方式協助四方公司填補駕駛員薪資缺口,以利四方公司駕駛員安心值勤,提供良好大眾運輸服務。
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四方公司從今年第一季起因積欠員工薪資,造成所屬駕駛員不斷流失,並導致所營242路、243路、245路(含繞)、249路(含延)、352路(含延)、354路、355路(含延)、365路、68路(含延繞)、88路、922路及綠4路等多條公車路線班次大量取消,另該公司於今年九月再次因拖欠員工薪資造成所營68路(含延繞)、88路及245路(含繞)等公車路線班次大量漏班情形,該公司多次無故積欠薪資及惡意漏班情況,除影響駕駛員生計,並嚴重影響台中市民眾搭乘權益。
葉局長表示,為保障民眾乘車權益,交通局已多次邀集四方公司管理階層進行協商,為幫助該公司順利渡過難關,已計算盤點從目前開始至年底應撥付給駕駛員的薪資,並與該公司高層達成協議將以分階段預撥補助款方式優先撥付給駕駛員,保障其基本權益,今(13)日也按時預撥補助款予四方公司,交通局已要求該公司須按時撥付給駕駛員。
交通局補充說明,先前四方公司已經連續兩次發生惡意漏班之情事,已依契約規定及公路法77條處罰,另外交通局已盡最大努力協助該公司渡過難關,倘該公司再發生經營不善問題,導致所屬公車路線大量未依核定班次行駛,將觸犯公路法第47條規定,已明顯妨礙公共利益,將要求該公司限期改善,倘逾期不改善或改善而無成效,得停止其部分營業,交通局已研擬收回該公司四條路線(243、245、249、365)經營權。
交通局再次強調為顧及台中市民眾乘車權益,倘四方公司因經營不善被收回路線經營權,交通局已協調其他客運公司備妥緊急代駛機制,盡力滿足民眾於上下班尖峰班次之乘車需求,降低因個別公司經營不善導致之衝擊,全力維護市民搭乘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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